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1日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西藏是青藏高原和第三极的核心,生态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作为西藏“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的重要内容进行擘画,深刻指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明确要求“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扛起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作贡献的政治责任,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全方位进步。

“西藏全区50%以上国土面积已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税燕萍说,“这十年是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飞速发展的十年,全区生态保护力度之大、执法监管尺度之严前所未有,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近年来,西藏投资数亿元,先后实施极小种群救护繁育、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救护站建设等项目120余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生态产业蓬勃发展,生态红利人人共享,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端上了“生态碗”,成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

2014年启动建设的日喀则市南木林县生态示范区,总规划42万亩,计划用17年时间完成。近几年,南木林县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植树造林3万余亩,栽植苗木192万余株。

“如今的南木林县周边风沙次数减少三分之一,含氧量提高5%,空气湿度增加10%。”南木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格桑旺姆说。

2021年5月1日,《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正式实施,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打下坚实法治基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部署。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把“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把“绿色”纳入新发展理念,把“污染防治”纳入三大攻坚战,充分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再次强调,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正确把握生态安全和发展安全、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继承传统和创新发展的关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着眼长远,谋篇布局,为未来五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美丽幸福西藏建设擘画了蓝图。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西藏已然开启了雪域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记者 晓勇)


(编辑:王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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