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曲镇江角村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机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该合作社组建于2008年,拥有804型拖拉机11台、1204型拖拉机4台、收割机5台等农机具共计20台。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政之所向、发展所需、民心所盼。
党支部带领,把准发展方向。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江角村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农机合作社,让村党支部站在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让群众知道“惠在何处”“惠从何来”,有效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真正实现了乡村振兴之组织振兴。
群众主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在推行党支部领办农机合作社过程中,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坚持由民做主而不替民做主,村干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观摩学习、走访动员等形式,帮助群众增收致富。以看得见的利益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该合作社成立以来,既能解放劳动力,又能给群众带来增收致富。以前没有合作社的时候,所有的田地作业都是靠人和动物,大概需要20天左右才能耕完田。村里大多数村民忙着种地,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外面挣钱。自从有了合作社,田间最多只需要4天完成耕田,很大程度上解放了群众的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剩余价值。”合作社负责任人米玛说。
集体增收,建立利益共同体。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提供三种服务模式供农户自主选择:一是农户将承包地几年或一年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租赁款可以结算现金或粮食由合作社交给农户。二是农户承包田自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相应的服务费。三是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可选择合作社为其提供部分作业环节的机械化服务。2008年至今,合作社收入共计8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记者 格桑卓玛)
(编辑:索朗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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