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检察机关依法对次旺提起公诉
日前,日喀则市萨迦县粮食公司原经理次旺涉嫌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经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萨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萨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次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萨迦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次旺利用担任日喀则市萨迦县粮食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阿旺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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