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交警查处35起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明显增多,酒驾醉驾风险尤为突出。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月20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行动。
夜查期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进行研判,在加强巡逻防控的同时,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在重点区域和道路,各部门通过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实行“白+黑”24小时联动联查,做到每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期间,民警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酒驾的可疑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
截至目前,拉萨市(含七县区)各交警大队目前共出动警力100余人,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设置17个检查点,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5起,批评教育95起。共查处酒后驾驶3起,未发现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的情况。
山南交警查处82起
春节假期,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学部署警力,在辖区各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驾醉驾、无证、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驾驶员及乘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驾驶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960余人,警车300台,设置交警执勤点16处,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2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日喀则交警查处649起
春节、后藏新年期间,交警支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聚焦城市交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升目标,统筹事故预防和道路保通保畅,强化组织部署,精准分析研判,忠诚履职担当,抓实抓细隐患化解、应急管理、重点违法打击等各项交通安保措施,切实为群众欢度新年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期间,设置临时执勤点44处,启动执法站8处,查纠交通违法行为649起,其中无证驾驶27起,饮酒驾驶7起,醉酒驾驶6起。
酒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编辑:王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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