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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驻柳梧新区公安局刑事办案人员接到市民旦先生报警称,其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销售手机的信息,并添加对方微信欲购买,在转账2900元后发现被骗。
接到报警后,侦查人员立即会同柳梧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了一名嫌疑人次某,并于当日成功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次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虚假销售手机视频)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次某是拉萨市某茶馆的一名服务员。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次某先后三次利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销售手机视频实施诈骗,总金额11869元,并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在购买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需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坚持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切勿给指定账户直接汇款或转账,若发现对方行为可疑,果断终止交易。如遇诈骗,请立即报警。
(编辑:王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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