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要来了!今年“双十一”迎来哪些新变化?
“双十一”新变化
1.今年“双十一”,无论是“预售付定金”阶段还是“售卖”阶段,都告别了零点,电商平台纷纷改从晚上8点开始,让消费者不用再熬夜。
2.为了凑单更方便,有电商平台推出“多地址下单”,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支付一个订单时,可以将里面的商品寄送到不同的地址。有平台还扩容了购物车,购物车上限从120个商品扩展到300个。
3.“价保”和“一键退差价”也成为不少电商平台标配,让消费者先“买买买”,后续发现买贵了再退差价。
4.从一些知名电商平台公布的今年“双十一”玩法看,平台强调绿色消费,称将提供更多绿色、低碳商品。例如,某平台表示,购买相关商品可获得“碳能量”兑好礼,每买一件商品,则可直观地看到资源消耗的节省程度。
我们都希望在这个购物狂欢节里
买到物美价廉的好东西
可如果遇到付款的订单被取消、快递被损毁
该怎么办呢?
收好这份“双十一”网购维权指南
定表蹲守直播秒杀,终于抢到心心念念的它,心满意足地去休息,第二天却发现订单被卖家取消。那么,在我们抢购并付款后,却被卖家提示商品售罄而订单取消,权益如何维护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四百九十一条、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买家在网络购物平台成功支付商品价款并被提示订单创建成功,则买方的付款行为构成对网络商品出售要约的有效承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即成立。买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卖家应及时履行发货义务,如卖家擅自取消订单,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付完货款的那几天,天天盼着快递小哥的电话,终于,“剁手”的宝贝到货啦,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却发现商品被挤压变形,破损不堪。那么,运输途中商品损毁、灭失等风险由谁承担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第六百零四条,和《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快递被签收前,商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卖家承担,快递被签收后,即完成交付,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也随之由卖家转移给买家。(消费者自行选择快递服务的除外)。
衣服有色差、裙子不显瘦、爱吃的零食味道不对,说好的“七天无理由”,为什么不给退?生气之余犯了难,卖家千里之外,我要怎么去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卖家采用快递方式送货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消费者可向收货地法院起诉维权。
当然
购物中遇到的“坑”可能不止这些
不经意间
也许诈骗已向你伸出魔爪
案例1
河北的曾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京东客服,说是可以帮他取消京东白条业务,否则会影响其征信。曾先生按照对方要求,下载钉钉 APP ,并在对方指导下通过“微粒贷”平台贷款4万元,后将款项全部转给对方。直到接到银行的问询电话,曾先生才发现被骗并报警。
案例2
江苏的吴先生接到自称是京东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其注册信息不完整,需要完善信息才能将京东白条注销掉,否则会影响征信。期间,对方让其下载了迈聆会议和乐播投屏 APP,并在对方指导下从“微粒贷”平台贷款11000元。随后,客服又要求吴先生将银行账户内的钱转到一个中间账户,并承诺24 小时内退还。吴先生信以为真,将银行卡内的10万元和贷款的11000 元全部转给对方。次日,吴先生因未收到退款才察觉被骗。
案例3
云南的杨女士接到陌生电话,让其打开京东 APP 查看钱包中京东白条功能是否开通,杨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发现已开通该功能。对方称京东白条的贷款利率远高于国家核准的贷款利率,可以帮其关闭此项功能,杨女士便按照对方提示在百度中搜索“京东账户变更.com”,在弹出的网页上点击在线变更。对方还指导让杨女士关联了“微粒贷”,声称要结清贷款,才能降低“京东金条”的贷款利率。杨女士便按照对方提示,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4万元。
太可怕了
小编在此提醒您
无论什么时候一定要牢记
不听、不信、不转账
谨防诈骗不上当
另外
“双十一”也要
按需购买、理智拔草、谨慎剁手哦
(编辑:谭露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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