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网信普法

法律小常识|凌晨酒驾?日喀则警方出手!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西藏交警微信公众号

一座城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不仅需要公安民警的维护

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在面对交通违法犯罪时

广大群众“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行为

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理应得到鼓励!

近日

日喀则江孜交警针对群众举报

快速查处一起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2日01时10分许,江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菜市场附近有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车牌号为藏DX7***”。

接报后,民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赶往举报路段,详细排查过往车辆,约5分钟后,嫌疑车辆藏DX7***出现,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摇下车窗的一瞬间,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随即民警对驾驶人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认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200元的处罚。

西藏交警提醒:

自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经过持续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行车上路,等待驾驶员的将是严重的法律后果。一次酒驾,终生记录;一次醉驾,影响终生。切莫心存侥幸!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有发现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先采集好证据,保留现场图片或者视频信息,记录违法车辆车牌号以及驾驶人的相关特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编辑:谭露婷)

微信

抖音

邮箱

邮箱地址:xzwxbj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