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日喀则警方依法查处7起涉疫谣言案件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文章来源:日喀则警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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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14时29分,网民朱某在网上发布有关我市阳性接触者的不实信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南木林县公安局对朱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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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网民赵某在网上发布有关做核酸检测的谣言信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江孜县公安局金嘎乡派出所对赵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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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网民杨某在网上发布有关江孜县疫情数据的不实信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江孜县公安局对杨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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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网民白某在网上发布有关南木林县土布加乡疫情的不实信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南木林县公安局对白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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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网民次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一条“一群人未佩戴口罩聚集”的视频,并配文字说明“日喀则解封了”的虚假消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桑珠孜区公安局江当乡派出所对次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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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网民唐某在网上发布有关我市疫情处置的不实信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桑珠孜区公安局扎西吉彩派出所对唐某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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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网民钟某在网上发布有关我市疫情处置的不实信息。


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桑珠孜区公安局教武场派出所对钟某处以行政拘留。



(编辑:王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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