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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1日 文章来源: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拉萨河南岸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就拉萨河南岸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保护范围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拉萨河拉萨市城关区段南岸起止地点为:城关区-堆龙德庆区界,长度31.47km,管理范围为堤防外3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50m。其中:拉萨河南岸山丘段(顿珠金融城以东,鹏矗隧道以西)河道管理范围线调至原318国道外缘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拉萨河南岸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pdf

(编辑:朗杰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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