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7日起,拉萨市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账户。截至目前,全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已发放生育津贴51人次,累计金额118万余元。
政策调整前,拉萨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需要先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存在流程繁琐、周期较长等问题。实现生育津贴精准直达后,不再通过单位二次转发,确保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第一时间获得经济支持。
拉萨市医疗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扎西次仁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聚焦生育津贴发放流程中的难点问题,全面推行生育津贴支付流程优化改革,生育津贴从‘单位代发’调整为‘医保直付’,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目前政策已惠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形成全域保障体系。”
据了解,为实现生育津贴能顺利拨付,拉萨市设置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西藏医保小程序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其中,线上申请流程为:拉萨市参保女职工在西藏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相关材料,并录入职工社保卡银行信息及联系方式。线下申请流程为:参保单位采集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即享受生育津贴时间)已发放的工资金额,在《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中准确填报已采集的工资金额,由参保职工本人确认,并经参保单位审核确定后报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经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参保女职工银行账户。
拉萨市医保局提醒,生育津贴是国家为女职工生育期间提供的法定经济保障,参保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参保女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记者 黄志武)
(编辑: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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