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拉萨交警快速查获一起故意损坏交通信号灯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都是重要的道路交通设施,对于城市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意破坏这些设施容易引发极为严重的后果,威胁市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快速查获一起故意损坏交通信号灯案,保障了市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副大队长崔承义介绍,从今年4月初开始,城北大队民警发现位于拉萨市娘热北路和吉拉路辅路交叉口的交通信号灯经常出现断电的情况。“娘热北路每天的车流量比较大,一旦路口信号灯出现问题就会扰乱交通秩序,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所以我们发现这个信号灯有断电的情况后,就立即联系拉萨交警秩序大队对信号灯的线路进行了检修,恢复信号灯正常运行。”崔承义说,“但每次信号灯刚恢复运行几天后,又会出现断电的情况,所以我们就开始进行摸排调查。”

随后,城北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与城关公安分局娘热派出所吉苏社区警务室民警前往事发周边寻找线索,在走访摸排期间,有群众告知民警曾经看到有人在破坏信号灯。“得到这个线索后,我们一边走访一边调取查阅相关监控,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扎某。”崔承义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已经将嫌疑人进行了移交,案件也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对此,拉萨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故意破坏道路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是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爱护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和道路护栏等交通公共设施,严禁人为故意损坏,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记者 娄梦琳)

(编辑:旦增尼玛)

微信

抖音

邮箱

邮箱地址:xzwxbj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