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扎实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日喀则市纪委将四起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履职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日喀则市藏语委办党组书记、副主任、一级调研员达瓦扎西履职不力问题
2020年1月,达瓦扎西在未认真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工作的情况下,作出“目前本单位不存在此类现象”的批示,同时市藏语委办分别于同年2月、3月、8月三次向市纪委“零报告”。2021年1月,被市纪委检查组抽查发现存在17条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达瓦扎西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9月,达瓦扎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日喀则市白朗县嘎普乡党委原书记旦增、政府原乡长任振西在巡视整改中假作为、慢作为问题
白朗县嘎普乡党委原书记旦增、政府原乡长任振西在巡视整改中假作为、慢作为问题。2017年8月,区党委巡视组反馈了“办公室面积严重超标”等问题,嘎普乡党委召开会议决定以“办公室面积减除桌椅占地面积”方式进行整改。2020年10月10日,区党委巡视组明确指出嘎普乡存在“落实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有偏差、效果打折扣,存在‘变相整改’的问题”。嘎普乡党委对整改工作不重视,2020年11月2日、6日政府原乡长任振西、乡党委原书记旦增先后请休假及事假,直至12月9日才将该问题整改到位。2021年4月,旦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振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日喀则市仁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霖,原一级警司旦增塔巴不正确履职问题
仁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霖,原一级警司旦增塔巴不正确履职问题。旦增塔巴作为仁布县人民法院第三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工作具体负责人,违反办文程序,在未经领导审核把关的情况下直接上报自查情况,致使县法院第三次自查自纠工作不深不细,向县纪委“零报告”,却被自治区交叉检查组发现2014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量问题。2021年3月,旦增塔巴受到诫勉处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霖对自查工作不重视,缺乏跟踪督促,受到约谈处理。
4.日喀则市吉隆县发改委原主任次仁德吉在驻村期间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扶贫项目长时间未实施等问题
2014年,次仁德吉在担任贡当乡康北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作为“康北村藏鸡养殖厂”项目直接责任人,不重视此项目后续管理,且在与下一批驻村工作队交接时未交接养鸡场项目,导致该项目迟滞5年未推进实施。同时,次仁德吉还存在未参与该项目验收工作却在项目验收表上签字等问题。2021年3月,次仁德吉受到诫勉处理。
(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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