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文章来源:西藏文联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为展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各族儿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辉煌篇章,经自治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计划举办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颁奖活动。现将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评作品时间界定

参评原创作品首次公开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映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参评作品范围

面向全区征集。参评作品覆盖11个艺术门类,具体包括:文学(含藏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创作、汉藏互译翻译作品)、美术(含中国画、布面重彩、唐卡、油画等)、书法(含藏文书法)、摄影、音乐(含正式出版音像制品、公开播映音乐单曲)、舞蹈、戏剧(含舞台剧)、曲艺、民间文艺、电影电视(含短剧、微短剧、微电影、网络影视等)、文艺理论(评论)作品。

本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旨在扶持培育西藏本土文艺力量,鼓励推出更多扎根高原、反映新时代的文艺新人新作。已荣获国家级和省部级文艺奖项,以及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提名、入围资格的作品,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三、参评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格调高雅,生动感人,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传递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人民;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兼顾不同风格、不同流派。  

(二)参评作品须拥有版权、著作权。

(三)文学作品、文艺理论(评论)、翻译等应为在前述规定期限内由中国大陆公开出版发行的长篇作品,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艺理论(评论)、短篇纪实文学、民间文学等需结集出版。

(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等除集体创作的大型作品外,应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展览。

(五)影视作品应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录制、摄制或参与录制、摄制(参与策划、确定选题、组织创作、承担资金)并在院线、媒体正式播出。

(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应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公开演出、播映过。

(七)民间表演类作品,应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公开演出、播映过;民间工艺美术作品,除集体创作的大型民间工艺群组作品外,应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展览。

(八)参评的影像制品要求提供完整、清晰的CD、VCD光盘;音乐作品提供歌词、曲谱和音频文件,不得报送MTV光盘。文学作品提供样书,美术、书法及其他艺术作品提供原件或高清扫描件。

四、参评主体条件及限制性规定

(一)在本届评奖规定时限内,作品创作主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参评:

1.西藏自治区户籍人员:户籍在西藏自治区,长期从事文艺创作的作者、主创人员。

2.西藏自治区域内工作、生活人员:非西藏自治区户籍,但在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任职,连续工作、居住满3年及以上的文艺工作者;中央及各省区市对口援藏干部人才中(在藏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文艺工作者,一般视同属地创作者。

3.西藏自治区出品单位:在西藏自治区登记注册的文艺院团、文化企业、文化机构或文联挂靠社会组织为主出品方,拥有完整版权、申报权;跨省联合创作的,区内单位须为第一出品方,版权归属西藏自治区主体。

4.西藏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文联团体会员和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登记注册的个人会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参评:

1.未公开发表、内部交流、内部定稿的手稿、草稿、内部演出节目不予受理。

2.多人拼凑合集、个人多体裁混合合集,除正式出版个人专集外,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3.存在版权争议、抄袭剽窃、主创人员有违纪违法失德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五、奖项设置与评审表彰

1.本次评奖评选特别荣誉奖3名、优秀作品奖15件、优秀人才奖3名。

2.每位作者每类作品可推送2件以内作品参评,但只能评选出1件作品获奖。

3.邀请区内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及部分国内有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拟获奖名单将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颁奖。

六、著作权约定

1.所有报送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品署名作者。署名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人。奖励授予著作者或核心主创人员。

2.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报送参评作品进行宣传、发表、展出等。

七、参评方式及其他

1.参评作品要按照统一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参评作者或单位可从附件中下载《参评作品申报表》进行填报,表格纸质版、电子版,连同作品或作品小样一并送至或寄送至西藏自治区文联各文艺门类联络人处,寄件时务必备注: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

2.参评作品曾获其他奖项作品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申报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参评主体(个人或单位)必须提供在西藏自治区域内工作、生活以及注册登记的相关佐证材料(含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登记证书、会员证等),随作品和申报表一并寄送。

3.所有参评作品送交或寄达(以邮戳为准)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4.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所有解释权。

附件:《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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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西藏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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