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剧美中国”西藏地区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文章来源:西藏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影视和文学双向赋能,广泛动员各方创作力量,充分发挥剧本“一剧之本”重要功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开展“剧美中国”优质剧本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开展征集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西藏作家协会负责本地区剧本征集和作品初评,推荐报送工作。

1.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2.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3.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4.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做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5.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0月

初评时间

2026年11月至2026年12月


三、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

2.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3.参评作品类型包括影视剧本以及可转化为影视剧本的小说、纪实文学、散文、儿童文学等。

4.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5.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四、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申请表并签字或盖章,扫描版PDF命名为“《剧名》—申请表—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

2.完整剧本,由Word生成的PDF,文件命名为“《剧名》—剧本—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

3.剧本封面标明剧名、申报机构或个人名称、主题方向、剧本类型等;内文标明目录、页码,标题加粗,正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30磅,每集或每部分开篇均另起一页。


五、申报渠道

1.征集。请各参评者在征集时间内,将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签字盖章版(扫描PDF版本)发送指定邮箱。

2.初审。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西藏作家协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审,将初审的作品统一盖章并报送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指定邮箱。

3.复评。由国家广电总局、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复评,按照五个创作方向评选出具有较高质量和潜力的优秀剧本,形成最佳推介名单。

4.结果发布。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中国作家网等平台公开发布。优秀作品由活动组织方负责对接影视资源,推进优秀剧本影视转化。


六、其他事项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相关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示:同一部作品仅限报送其中一家初评单位,不可重复发送。


七、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陈春霞

0891-6173768

西藏作家协会

达娃卓玛

18108916663

西藏自治区影视创作主体(个人或机构)发送至西藏自治区

广播电视局宣传处邮箱

xzgdxgc@126.com

文学作品和剧本作品发送至西藏作家协会邮箱

zuoxie6835507@126.com

附件: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西藏作家协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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