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艺的当代思考】 | 数字赋能下西藏文艺作品的传播路径 与市场发展探索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5日 文章来源:西藏文艺评论家协会 文章作者:苗云辉

“西藏文艺的当代思考”专栏

思想引领,征途在前。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高原文艺繁荣发展,西藏评协联合西藏大学文学院、西藏民族艺术研究所,共同举办“破‘等靠要’思想藩篱,育西藏文艺新生态”主题征文活动,同步开设“西藏文艺的当代思考”专栏。本次活动旨在聚焦西藏文艺发展现象,关注主流文艺思潮,通过汇聚智慧、激励创新,破除发展惰性,激活创作动能,切实发挥文艺评论的引领作用,为培育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西藏文艺生态贡献力量,更好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诚邀您执笔发声,与我们共同书写高原文艺评论的时代新篇。

西藏文艺作品植根雪域高原人文与自然积淀,藏戏、唐卡等艺术形式是中华文艺瑰宝,承载着藏族的精神追求与文化记忆。数字化技术重构了文化传播与消费格局,让西藏文艺作品迎来跨地域传播、年轻化触达的机遇,也面临文化转译失衡、市场主体薄弱等挑战。近年来西藏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数字唐卡、文旅短剧等实践成效显著,2024年西藏文化产业增加值已达111.44亿元,较2021年增长近一倍,凸显数字化赋能作用。但相较内地,其仍存在技术应用浅层、市场运营不足、IP开发不深等问题。本文结合西藏文艺特质与数字传播规律,探索其传播创新与市场拓展的融合路径,助力其实现文化与市场价值双重提升。

一、数字化时代西藏文艺作品的传播特征与市场基础

(一)技术赋能下的多维变革。数字化技术重构了西藏文艺作品的传播逻辑,打破了传统传播的地域壁垒与渠道限制,呈现出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形式沉浸式、传播受众年轻化的鲜明特征。传播主体从专业文艺院团、非遗传承人延伸至普通民众、网络博主,西藏农牧民参与拍摄文旅短剧、非遗传承人开启直播创作,让西藏文艺作品的传播从"精英叙事"走向"全民参与" 。传播形式借助VR/AR、AI、全景直播等技术,实现从静态展示到动态体验的升级,如数字唐卡的完美复刻、藏历新年赛马活动的全景直播,让受众身临其境感受西藏文艺的魅力 。传播受众则通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实现年轻化触达,西藏文旅短剧《面具下的传承》在抖音分50集上线,吸引大量年轻观众关注藏戏传承,让古老非遗与年轻群体产生情感共鸣 。

(二)政策与需求双重驱动。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化发展拥有政策支撑与市场需求的双重基础。政策层面,西藏自治区出台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设立4.4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80余个文旅融合、数字化建设项目,为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拓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与资金支持 。市场需求层面,随着国民文化自信提升与文旅消费升级,大众对民族特色文化的需求持续增长,西藏作为极具辨识度的文化品牌,其文艺作品拥有天然的市场吸引力,文博会西藏馆的火爆、《文成公主》实景剧的持续热映,印证了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潜力 。同时,数字化消费场景的普及,让线上文化消费成为主流,为西藏文艺作品开辟了线上市场新空间。

二、数字化时代西藏文艺作品传播与市场拓展的现实痛点

(一)民族特质与现代表达的衔接难题。西藏文艺作品蕴含着独特的地域文化、民俗风情与精神内涵,其数字化传播面临文化转译失衡的核心问题。部分数字化作品仅停留在形式复刻,未能深入挖掘文化内核,如一些西藏题材短视频单纯展示自然风光,却忽视了背后的人文故事,导致作品"有画面无灵魂";部分作品为迎合大众审美过度商业化改造,弱化了民族文化特质,出现"同质化""庸俗化"倾向,失去了西藏文艺的本真魅力。此外,西藏文艺的部分专业表达与现代传播语境存在隔阂,如藏戏的唱腔、唐卡的绘制技艺,缺乏通俗化、趣味化的数字转译方式,难以让普通受众理解其文化价值。

(二)数字化赋能仅停留在传播环节。当前西藏文艺作品的数字化技术应用多集中于传播环节,在创作、生产、运营等环节的深度融合不足,呈现出"重传播、轻创作、弱运营"的特征。数字技术多被用于文艺作品的线上展示、直播传播,而在创作端,AI辅助创作、数字建模等技术的应用较少,未能借助技术推动文艺作品的内容创新;在生产端,数字化标准化生产体系尚未建立,传统手工艺品如唐卡、藏香的数字化生产程度低,难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供给;在运营端,大数据分析、用户画像等技术的应用不足,无法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导致作品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

(三)专业化运营与产业联动不足。西藏文化产业长期存在"小散弱"问题,文艺作品的市场拓展面临市场主体专业化程度低、产业联动性不足的痛点。一方面,西藏本土文化企业多为小微企业,缺乏具备品牌运营、市场推广、资本运作能力的龙头企业,传统非遗传承人、文艺院团的市场运营意识与能力不足,难以将优质文艺资源转化为市场化产品;另一方面,西藏文艺产业的上下游联动不足,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全产业链尚未形成,如藏戏、唐卡等文艺形式与文旅、文创、影视等产业的融合深度不够,未能实现资源的整合利用与价值的层层延伸 。此外,西藏文化产业的人才缺口较大,兼具民族文化素养与数字化技术、市场运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稀缺,成为制约市场拓展的重要因素。

(四)文化资源向市场品牌转化滞后。西藏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文化IP开发深度不足,未能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品牌。目前西藏文艺作品的IP开发多停留在初级阶段,以非遗手工艺品、特色文创产品为主,产品形式单一、创意不足,缺乏故事化、系列化的IP打造,如唐卡多以传统画作形式呈现,未能开发为动漫、游戏、数字藏品等多元化产品;西藏的经典文化符号如格萨尔王、文成公主等,IP挖掘与衍生开发不足,未能形成具有辨识度与传播力的文化品牌。此外,西藏文化IP的保护与运营机制不完善,存在同质化竞争、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等问题,影响了IP的可持续发展。

三、数字化时代西藏文艺作品的传播创新策略

(一)坚守文化内核,实现青春化叙事。传播创新的核心是内容创新,西藏文艺作品的数字化传播需坚守文化内核,在保护民族文化特质的基础上实现表达形式的创新。一方面,深入挖掘西藏文艺作品的文化内涵,将藏民族的大爱精神、奋斗精神、生态精神融入作品创作,让数字化作品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价值,如文旅短剧《面具下的传承》将藏戏传承与当代青年的奋斗故事相结合,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深度融合 。另一方面,采用青春化叙事与通俗化表达,适应年轻受众的审美习惯与接受方式,如将史诗《格萨尔》改编为动漫、有声书,将藏舞、藏歌与流行音乐元素融合,通过短视频、微短剧等形式让西藏文艺贴近年轻群体。同时,鼓励本土创作者参与内容创作,以"在场者"的视角讲述西藏故事,让作品更具真实感与感染力 。

(二)全链路融合,打造沉浸式体验。推动数字技术与西藏文艺作品创作、传播、体验的全链路融合,借助技术赋能提升传播效果。在创作端,利用AI、数字建模等技术辅助文艺创作,如通过AI分析受众需求,为藏戏、藏族歌舞的创新提供方向;利用数字技术复原传统文艺形式,让濒临失传的藏族民间艺术以数字化形式得以保存与传播。在传播端,整合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社交媒体、数字博物馆等多元渠道,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如西藏日报通过抖音、微信等平台开展藏历新年全媒体报道,实现直播、图文、短视频的多维传播 。在体验端,借助VR/AR、全景技术、元宇宙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如建设西藏文艺数字体验馆,让受众通过VR技术体验唐卡绘制、藏戏表演,实现从"被动观看"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三)多元协同,构建全民传播生态。构建政府引导、专业主体主导、全民参与的多元传播主体体系,激活西藏文艺作品的传播活力。政府层面,发挥政策引导与平台搭建作用,举办数字化传播培训班,提升非遗传承人、文艺工作者的媒介素养与数字传播能力 。专业主体层面,支持文艺院团、文化企业、主流媒体成为数字化传播的核心力量,推动其与互联网平台、科技企业合作,提升传播的专业化水平。全民参与层面,鼓励西藏各族群众成为文化传播者,通过开展"西藏故事"短视频征集、非遗直播创作等活动,调动民众的参与热情,让每个人都成为西藏文艺的传播载体,构建"人人都是传播者"的全民传播生态 。

四、数字化时代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拓展路径

(一)构建"文艺+"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以产业融合为核心,推动西藏文艺作品与文旅、文创、影视、数字经济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文艺+"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实现市场价值的多层延伸。一是深化"文艺+文旅"融合,将西藏文艺作品融入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打造沉浸式文艺体验项目,如《文成公主》大型实景剧将历史文化与舞台艺术融合,累计营收超16亿元,带动就业超1.5万人次,成为文旅融合的典范 ;借助文旅短剧《面具下的传承》打造"跟着短剧游西藏"的文旅产品,实现文艺传播与文旅消费的双向赋能 。二是推进"文艺+文创"融合,以西藏文艺元素为核心开发多元化文创产品,从传统手工艺品向创意文创、数字文创升级,如开发唐卡香薰蜡烛、藏戏面具盲盒、西藏文化数字藏品等,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三是加快"文艺+数字经济"融合,利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平台销售西藏文艺产品,推动非遗传承人、文化企业入驻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市场的联动发展。

(二)实施文化IP精品化战略。实施文化IP精品化战略,推动西藏文化资源向标志性市场品牌转化,提升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辨识度与核心竞争力。首先,开展西藏文化IP资源普查,挖掘整理格萨尔王、文成公主、藏戏、唐卡等具有核心价值的文化IP,建立西藏文化IP资源库。其次,推动文化IP的故事化、系列化开发,围绕核心IP打造多元化的文艺产品体系,如以格萨尔王为核心开发动漫、影视、游戏、舞台剧等系列作品,形成IP矩阵。再次,打造西藏文化区域公共品牌,整合西藏文艺资源,提升"西藏文化"的整体品牌影响力,借助文博会、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等平台,推动西藏文化IP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最后,完善文化IP保护与运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专业的IP运营机构,实现文化IP的规范化、可持续运营。

(三)壮大市场主体,强化人才支撑。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强化人才支撑,为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拓展提供核心保障。一方面,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资源整合,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推动中小微文化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西藏本土文化企业与内地知名文化企业、互联网企业合作,引进先进的市场运营理念与管理模式,提升西藏文化企业的专业化运营能力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艺院团市场化转型,激发其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西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开设数字化技术、市场运营、IP开发等相关课程,培养兼具民族文化素养与数字化、市场化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引进内地优秀文化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鼓励西藏本土青年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培养一批本土的文化创业者、市场运营者、数字技术开发者 。

(四)构建内外联动的市场格局。构建以西藏本土市场为基础、内地市场为核心、国际市场为延伸的内外联动市场格局,推动西藏文艺作品的市场辐射范围不断拓展。首先,深耕西藏本土市场,将西藏文艺作品与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文化消费相结合,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消费场景,培育本土文化消费市场。其次,开拓内地核心市场,借助内地的互联网平台、文化场馆、文旅渠道,推动西藏文艺作品进入内地主流市场,如在一线城市举办西藏文化艺术展、藏戏演出,借助抖音、淘宝等平台开展西藏文艺产品直播带货。最后,探索国际市场延伸,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西藏文艺作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将西藏文艺的独特魅力传递至世界,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数字化时代为西藏文艺作品传播与市场发展带来新契机,技术打破地域壁垒,市场推动文化价值向产业价值转化,实现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双赢。其传播创新与市场拓展,需坚守文化根脉、依托数字技术,立足市场需求、深化产业融合。目前,数字唐卡、文旅短剧、《文成公主》实景剧等实践成果丰硕,西藏文化产业增加值大幅增长,数字化与市场化转型成效显著。未来仍需推动内容创新与技术赋能融合、文化传承与市场拓展共振,构建“内容+技术+产业+市场”发展体系,让西藏文艺守文化本真、融市场潮流,助力西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参考文献

[1]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xizang.gov.cn/ztzl_69/wenlv/202510/t20251004_502489.html

[2]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s://mw.xizang.gov.cn/xwzx/tttj/202507/t20250721_490632.html

[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xizang.gov.cn/xwzx_406/bmkx/202505/t20250530_481473.html

(作者:苗云辉 文学学士、自由撰稿人,现就职于深圳某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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