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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两位作家荣获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文章来源:西藏文联

7月31日中国作家网发布消息,公布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名单。西藏2部作品获奖,分别是长篇小说《在高原》,作者尼玛潘多,报告文学《幸福的旋律——西藏脱贫交响曲》作者是吉米平阶。这是2016年以来,西藏首次有2部作品同时获奖,是西藏文学界的又一大收获。

长篇小说《在高原》

作者:尼玛潘多

报告文学《幸福的旋律——西藏脱贫交响曲》

作者:吉米平阶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文学奖项,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称为中国文学“四大奖”。该奖项自1981年设立以来,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文学作品,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夯实了我国多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基石。本届“骏马奖”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共有381件和11名译者参评,其中西藏有12件作品和1名译者参评,是历届最多的一次。

西藏获奖的2部作品,分别反映西藏百年发展史中,汉、藏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书写西藏普通民众的个人史,展现西藏近现代历史发展轨迹和社会变迁;展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脱贫攻坚的艰难历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西藏各族人民奔向小康的美好图景。这两部作品关注现实生活、时代变革,充分体现了近年来西藏文学的创作风向,题材、主题风格的变化,反映了西藏作家与时代共进,描摹火热生活的创作趋势。

西藏2部作品获奖,不仅是对我区作家文学创作水准的认可,也是我区文学软实力的一次展示,更是向文学高峰的一次攀越,将会激励更多西藏作家投身到文学创作队伍中来,积蓄力量,为繁荣和丰富我国民族文学作出西藏作家的贡献。同时,尼玛潘多的获奖,是西藏文学史上第二个夫妻双双获“骏马奖”的又一例,之前我区作家扎西班典和次仁央吉夫妇获过此殊荣,这将会成为西藏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编辑:旦增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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