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助学活动。局团委以“民族团结石榴籽”命名设立助学金,为驻村点7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每人发放800元的“民族团结石榴籽”助学金。设立寓意团结的“张大人花”助学金,深入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学校,为6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助学金。
二是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共五固”。局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打造边境党建红色长廊,与属地部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持续深入宣传卓嘎、央宗姐妹守土固边先进事迹,开展“齐唱国歌、同升国旗、共守边疆”等活动,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移风易俗活动30余场次,切实发挥基层舆论宣传堡垒作用。
三是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薛娜同志家庭被评为自治区百户“最美民族团结家庭”称号,米林台荣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米林台、浪卡子台荣获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普兰台、江孜台荣获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不断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梁天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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