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区第一个少年法庭宣告诞生,正式拉开了我区少年审判工作探索发展的序章。二十余年来,全区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审慎审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晴空,我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成立少年法庭32个,组建了数十支“三合一”审判团队,共有498名法官、法官助理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落实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机制完善——
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展的二十余年里,全区法院在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基础上,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积极探索改革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工作方法,形成了一系列特色审判制度。
走进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文化墙,每一项工作都有亮眼成绩。
该院刑一庭庭长白玛卓嘎介绍,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区探索实践“三合一”审判机制和相对集中管辖。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力量组成“三合一”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推动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
2021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和少管所下发《全市基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暂行办法》,由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所在辖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达孜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全市其他县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两项创新举措,让涉未成年人审判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专业化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除审判环节外,全区法院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判后回访考察、跟踪帮教、司法救助等延伸工作。宣判后对有困难的未成年罪犯实施帮扶救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通过司法审判与社会帮扶有机衔接,多维度助力未成年罪犯重塑人生、回归社会,努力降低未成年罪犯再犯率,以司法温情为失足未成年人搭起重返正途的“桥梁”。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判后帮教,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和裁判的,一律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和帮教,对适用缓刑、判处管制等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实行司法机关社区矫正和法院观察帮教双向发力,并对涉案未成年人记录实现100%封存。
形成合力——
构建“六大保护”立体化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有的“四大保护”升级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立体化格局。审判机关依法履职,以司法保护为纽带推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
在案件审理中,针对发现的家庭监护缺位、校园安全漏洞、职能部门监管盲区等问题,法院通过依法向家长发出安全提示、向学校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打通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公里”,以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法官阿姨,希望爸爸和妈妈共同关心我和弟弟。”去年5月,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的上诉案件,涉及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案件中两名十多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一审原告,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面对这样一个合理的期待,合议庭成员决定对他们作出法律上的回应,于庭审中当庭向双方父母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达瓦桑姆介绍:“我们依托‘法院+妇联’‘法院+社区’的协作模式,成立‘象雄梅朵’女法官维权工作站等妇女儿童维权品牌,借助各方力量解决未成年人身边的司法问题,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力量。”
2020年以来,全区法院通过整合司法、教育、社会等多方资源,打造特色品牌,以“预防+干预+帮扶”全链条治理模式,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进一步助推“六大保护”落实到位。
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中,特别是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禁令的司法效能。推动“甩手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进入“依法带娃”的时代。
例如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司法、行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成立“法护蓓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青少年生动直观地接受法治教育、培育法治信仰。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人民法院组建“湘巴女子合议庭”,以“柔性司法”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提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邦锦美朵”计划实施方案》,采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方联动职能部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等系列举措,为未成年人向阳生长撑起法治“晴空”。
“订单式”普法——
扩大法治服务“半径”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这里是我校联合尼玛县人民法院‘尼玛琼琼’女法官工作室成立的‘法徽金+红领巾’广播站。很高兴今天通过广播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法律小知识,我是今天的小小法治宣讲员。”
4月30日,随着课间铃声响起,那曲市尼玛县各中小学的广播里传来声音。尼玛县人民法院“尼玛琼琼”女法官工作室联合全县中小学成立“法徽金+红领巾”广播站,学生们首次以未成年人的视角,通过广播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和传递法治精神。
“让学生们成为法治宣传的主角,自己去讲述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的方式更能带动大家的积极性。”尼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勇告诉记者。
近年来,全区法院注重改变以往普法方式,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实施精准普法、“订单式”普法,着力构建“司法引领、学校主导、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普法体系,通过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开学第一课”,坚持将中小学等校园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联合各级妇联深入社区、学校、街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特别是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模拟校园欺凌案、未成年人盗窃案等案情,让青少年扮演法官、检察官等角色,零距离感受司法工作,体会法治氛围,强化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据悉,2020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7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12万份,受教育群众达6.4万余人次,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及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法治氛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走过二十余载未成年人审判法治之路,全区法院以法治温度化解少年迷途困惑,用专业力量筑牢权益守护屏障。这束法治之光,将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本报记者 王香香)
(编辑: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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