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孕率逐年增高,2023年达到18.2%。这一趋势凸显了辅助生殖技术在帮助实现生育愿望方面的重要性。尽管该技术为众多因健康原因难以自然生育的家庭带来了希望之光,但其高昂的费用却让不少家庭望而却步。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号召,并深入贯彻区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取卵术”等部分关键性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及分娩镇痛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畴。
首先,明确规范机构范围和技术标准。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辅助生殖类技术和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辅助生殖类技术规范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
其次,明确支付范围。将1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中“取卵术”等5个项目确定为“甲类”,“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确定为“乙类”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胚胎辅助孵化”等4个项目确定为“丙类”,不予支付。
最后,明确支付政策。一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3项辅助生殖类技术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统筹基金实行门诊单行支付(不挤占个人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门诊“两病”、国谈药门诊等保障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单行医保待遇时,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现行门诊特殊病90%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高低两档的门诊特殊病90%和60%比例报销。二是将现有的分娩镇痛(术后镇痛)和今后新增的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按“乙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三是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为各级医疗机构最高医保支付标准,基金按规定报销比例支付。
记者了解到,此政策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助力更多家庭实现“生得出、生得起”的梦想,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解答群众疑问,确保每一项利民政策都能精准落地,惠及广大民众。(记者 赵越)
(编辑:马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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