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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珠峰英才”计划“高原文化名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各地、市委宣传部,区(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藏党办发〔2022〕22号),根据《“珠峰英才”计划“高原文化名家”专项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珠峰英才”计划“高原文化名家”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全区理论、藏学、新闻、出版、文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意识形态、体育等一线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之日前已签订调入引进协议, 承诺到西藏工作的区外高层次人才。

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和项目(不含青年人才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尚在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获得过“珠峰英才”计划第一、二层次支持的不得申报。

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列入遴选范围。

二、名额数量

各地市委宣传部每个专业限推荐2人,共计不超过16人。区(中)直各单位每个专业限推荐1人,共计不超过8人。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申报人年龄、工龄计算,截止2023年11月5日)。

(二)专业要求

除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

1.理论人才。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突出的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二是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三是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四是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重大影响。

2.藏学人才。具有扎实的藏学研究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突出的贡献,在藏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论文、著作(或译著)、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二是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三是研究成果对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四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藏学界产生重大影响。

3.新闻人才。具有扎实的新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获得过国家级新闻奖项,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负责重要稿件采写,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新闻敏锐性和判断力强,在专业报道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二是负责重大社会影响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高,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制作的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三是负责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评论、栏目、节目的撰稿工作,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高,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文风严谨,在社会上和受众中知名度高;四是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业务理论研究水平高,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高,在观众、听众中知名度高。

4.出版人才。具有扎实的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出版或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在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熟悉出版领域情况,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勇于开拓创新,在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绩显著,为同行所公认;二是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高,编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较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国家级出版奖项;三是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研究水平,发表过重要的学术论文或研究专著,为业界所公认;四是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在出版物发行或版权贸易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是具有较高的印刷、复制工艺水平,在采用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提高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文艺人才。获得过国家级文艺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奖项,在表演艺术、美术、文学创作、文艺评论、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德艺双馨,知名度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为国家保护、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省级及以上歌舞团、话剧团等文艺团体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二是在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的创作、导演、表演工作,或举办过全国性个人作品展览、展演;三是创作发表过有全国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四是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重要影响;五是在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利用等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6.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获得过国际性专业权威奖项或国家级奖项,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知名度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发表过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产生过重要影响;二是主持创新的服务案例、业务项目在全区推广,尤其是在文化数字化建设方面,形成品牌效应,在业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三是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调查、发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四是在推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五是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开拓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业绩显著,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一定社会影响。

7.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人才。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专业知识,在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二是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三是科研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四是在推进我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强化网络统一战线建设、防范化解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重大网络生态专项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

8.体育人才。为中国体育事业及全区体育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本人或主带运动员获得过奥运会金牌或亚运会、全运会、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金牌;二是获得过非奥项目国际重大赛事冠军;三是作为运动项目领军者,所从事项目为全区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四是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对体育训练理论产生过重要影响。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边境地区工作,以及作出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年龄条件。特别优秀的文艺人才、体育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推荐程序

(一)各地市委宣传部和区(中)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本单位选拨推荐工作,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同一申报人仅限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不得多渠道申报,否则取消当年入选资格。

(二)各地市委宣传部和区(中)直各单位须对照遴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社会贡献等情况组织开展专家评议。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本地或本单位进行公示,经地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中)直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未履行以上程序的,不得推荐,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地市委宣传部和区(中)直各单位推荐人选,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后,提出初步入选名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和体育工作方面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实际,将德才素质好,在区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二)各地各部门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地各部门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申报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且近3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若申报材料涉密,请进行脱密处理。

六、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各地市委宣传部和区(中)直各单位的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联系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

推荐报告、人选信息汇总表和推荐表均需加盖部门公章。推荐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各1份,每位人选的推荐材料单独装订。信息汇总表和推荐表电子版可从邮箱(邮箱gywhmj@sina.com,密码:xcbgbc414@)下载。

附件材料包括:

(一)附件材料目录;

(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

(三)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四)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至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六)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丁凡捷  0891-6364629(兼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珠峰英才”计划“高原文化名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2023年“珠峰英才”计划“高原文化名家”推荐表.doc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0月27日


(编辑: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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