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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上半年多举措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查处无证驾驶829起 饮酒驾驶338起 醉酒驾驶160起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拉萨交警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

2023年上半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紧围绕“降事故、保畅通”工作重心,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规范管理,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交管工作宣传力度,实现全市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谐。今年上半年,拉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7.5万余人次,出动警车(含摩托车)约1.5万余台次,查处无证驾驶829起、饮酒驾驶338起、醉酒驾驶160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常态化开展酒驾夜查工作

为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有序,2023年上半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立足交警主责主业,结合辖区内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持续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行动中,拉萨交警将各辖区内酒店、KTV等酒后驾驶集中地点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相对较多的路段、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设置检查点,并在各外勤大队酒驾夜查工作的基础上,抽调机关警力组成3个检查组配合一线执勤民警,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逢车必查”模式,形成集中整治“酒驾”的高压态势。同时,拉萨交警还对农村地区延伸勤务部署,及时掌握农村民俗活动信息,调集警力加强对乡镇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行为。

据数据统计,2023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共出动警力2800余人次,警车3300余台次,检查过往车辆7.6万余辆,查处饮酒驾驶338起、醉酒驾驶160起,其他违法行为924起,取得预期效果,强烈震慑了对违法酒驾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深化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为持续开展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3年上半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辖区大队积极行动,整治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换车道、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同时,拉萨交警还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及家长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融入“小手拉大手,交通同遵守”活动中,倡导大家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2023年上半年,拉萨市共纠正电动车违法行为95520起,其中,未戴头盔32222人、超员车辆18816辆、逆向行驶14200辆、闯红灯11412辆、未依法登记26496辆。目前,全市范围内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增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车驾管业务走深走实

2023年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放管服”便民利民改革稳步开展,通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强考试监管、建设启用全区首家C6驾驶人考场、推行摩托车“送考下乡”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创新管理办法,坚决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推进全市车驾管业务走深走实。

2023年上半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共办结业务25.2万余笔,日均驾考1400余人次,日均办结业务量850余笔,同比增长10%,登记服务站、“交管12123”互联网业务增长32%,进一步实现了业务的有效分流。

■新闻+

    拉萨交警持续推进电动车登记注册工作

今年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筹备、分工协作、精准推动,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推进电动车登记注册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拉萨交警积极排查治理共享电动车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共享电动车源头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共享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期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组织各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就车辆登记上牌、号牌管理、超量投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审批量进行投放,未登记上牌车辆严禁投入市场运营,并要求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对已损坏的及时更换,已超量投放的及时进行回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上牌注册登记业务,拉萨交警加强源头管理,对各带牌销售点和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燃油)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培训,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上牌注册业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要求销售商家严禁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过期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严格提供资料,向购买者提供有效的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并主动引导消费者拒绝购买、使用超标车辆,详细告知其所购车辆类型、上道路行驶所需具备的条件、安全驾驶常识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国标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共计5578辆;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积极协助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电动(燃油)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14886辆。(记者 娄梦琳)


(编辑:王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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